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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自律承诺书
来源:    日期:2022-03-18    字号:〖 〗    点击次数:9500

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自律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 国家发改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76号)等文件要求,宜宾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规范收费,推动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协会郑重公开承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深刻认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增强社会组织服务企业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规范收费工作的责任感,增强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切实为会员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助力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坚决杜绝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过高收费等乱收费问题。自觉接受宜宾市民政厅、市发改委、中共宜宾市社会组织第综合委员会及应急管理厅、市卫健委、市交通局等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严格自律管理,杜绝违规收费

协会将把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自觉防范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等情况发生:

1. 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阻碍会员退会。

2. 不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

3. 不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付费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4. 不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5. 不通过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重大节庆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或以各类名义颁发奖牌收取费用。

6. 不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7. 不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8. 不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9. 不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0. 不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1. 不违反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12. 不违反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13. 不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设置不合理的收费标准。

14. 不产生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完善内部治理,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提升制度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会员管理,严格收费行为。积极发挥协会监事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运作,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科学办会水平,把协会建设成为自律、规范的高质量社会组织。

四、履行服务职能,维护会员权利

坚持履行服务职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和搭建政府与会员单位之间桥梁的作用。同时,深入了解会员需求,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五、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协会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向会员单位公开协会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一步增强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1-388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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